本校教師評鑑制度及辦法自95年12月22日校務會議通過後,教師評鑑在本校每年舉行,但歷年來實施成效,老師的認知狀態,皆無人與問。因此,藉IR計畫的實施,應做一審視與檢討。本研究乃藉由各學院老師的抽樣和深度訪談得出以下的結論與建議:1.高達七成的老師知道教師評鑑乃大學法法定項目。2.所有教師都認為教師評鑑辦法的訂定和修正都需要經公聽會的程序,但本校除第一次評鑑時有舉行公聽會,其餘時候都未舉辦公聽會,這結果,學校相關單位應有所回應。3.大多數老師認為學校舉行教師評鑑的行政績效管理的目的遠大於增進教師專業發展。4.對於本校教師評鑑的可信度,女性教師的滿意度遠大於男性教師。5.對於學校將教師評鑑和年終獎金結合在一起的作法,多數男老師不同意,而女老師則無意見。